現在很多建案住戶80戶,車位卻劃到100甚至一倍以上,不知為什麼?是因為可以多賣車位的錢嗎?建築法規為何允許?
依規定停車位數未達50輛者,需為單車道寬度,寬度應為3.5公尺以上。規劃50輛以上者,自第50輛車位至汽車進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可為雙車道寬度,寬度可以達5.5公尺以上。建商在法規合法下多畫超過戶數的停車格,有時是為了增加停車通道的動線,又可以合法銷售,一舉兩得!
多劃車位是三贏的做法.
1.多劃車位建商可多賣車位,對建商有好處.
2.多劃車位讓有兩部車的住戶可以買到車位,不需要停外面或租車位.
3.多劃的車位,若為獎勵停車位,可以租給社區外的人,解決停車問題.若為法定車位則租給社區內的人.多一點車位,可以平抑車位租金.
因此,只要合法,多劃車位對大家都有好處.
有些新開發的區域,由於外圍有很多空地,有些住戶沒有買車位.但是隨著區域發展,空地越來越少,黃線越畫越多,這個時候想要再買車位,價格變高,甚至買不到.如果預算許可,購屋至少買一個車位,將來出售也多一個訴求.
透過獎勵停車位牟利的建商很多,只是許多住戶不清楚沒計較~
因為車位好賺。同時建商為打平地下開挖成本,所以會多賣車位。
只能說現在的車位價格都超越國產車的價格了!
車位價格超過車子的價格,的碓沒有錯,車位和車子不同價值,車位每年可以增值,車子價格第一年下跌不少增加折舊,不如買車位租給社區賺租金。
透過獎勵停車位牟利的建商很多,只是許多住戶不清楚沒計較~
所以有些建商戶數夠、車位規畫數量達到車道寬度5.5公尺,但實際上卻未增加車道寬度,反而做成停車格,即使每個停車位沒有縮水,但是卻縮減車道寬度,來容納更多停車位,已經造成住戶停車空間的不便,很沒良心。
因為車位當房子賣!!就跟買公設的意思一樣吧!建商多挖一層的成本換取更多的車位當然是賣錢阿~
現在車位真的都比車還要貴!!!
車位多點好啦,最好買一下,尤其台北市的,年底就沒有免費車格可以停了喔~~~
對啊 台北市的停車位會越來越貴吧 真可怕 連我都想買車位了 不然現在台北市沒車位真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