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又有利多大餅了,財政部23日公布國營事業啟動資產活化,如國營事業提供土地給建商建屋,再採「合建分屋附買回」契約,由建商出資一併買下國營事業所獲配的房屋,這樣建商在出售該房地時可比照首次銷售,免適用房地合一2.0課重稅,而併入營所稅課稅20%。
這幾年建商賺得還少嗎?政府對建商釋出的美意,讓人懷疑彼此之間有沒有暗樁勾結?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2-02-24 10:35
建商又有利多大餅了,財政部23日公布國營事業啟動資產活化,如國營事業提供土地給建商建屋,再採「合建分屋附買回」契約,由建商出資一併買下國營事業所獲配的房屋,這樣建商在出售該房地時可比照首次銷售,免適用房地合一2.0課重稅,而併入營所稅課稅20%。
這幾年建商賺得還少嗎?政府對建商釋出的美意,讓人懷疑彼此之間有沒有暗樁勾結?
沒錯,所以你要快點去當建商,可以發大財喔~~~
已發布 : 2022-02-24 18:25
找建商合作就是暗樁勾結......
不然你說看......找誰好?難不成只能捲起袖子自己來?
國營事業啟動資產活化,有土地要蓋房子當然是找建商,
不然找誰?找你你行不行?沒錢可賺你幹不幹?
已發布 : 2022-02-25 18:35
對建商來說,收入併入營利事業所得實為一大利多。除了不會被列入房地合一2.0課重稅以外,如果該建商有過去前十年的虧損扣除額度,亦可抵減所得稅負。依虧損扣除規定,只要符合如期申報且帳冊完備等條件,十年內的虧損額度皆可拿來抵減所得額,等於建商過去虧損情況可拿來減免其首次賣屋所得稅。
已發布 : 2022-02-28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