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建商付增值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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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建商付增值稅合理嗎?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真的是建商蓋愈久消費者死愈慘..
親戚買鴻勝的建案,預售屋沒注意條文,內容竟然寫增值稅由買方負擔,一般應該都是賣方支付增值稅才對,因為契約內容一堆怎會注意到呢?結果2-3年房子蓋下來,稅要多付好幾萬..這樣還能翻案要求建商支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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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7-03-20 13:17
 jan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房子還沒交屋, 土地房屋還是建商的, 依法增值稅還是建商要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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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0 18:02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這種不公平契約別理他 我記得前幾天有類似的新聞 其實建商本來就該付土增稅 如果建商刁難 你就去跟消保官投訴 千萬別自己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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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0 18:08
房市話題元老

幫建商付增值稅不合理,簽約前問清楚稅率和完工日期如何損失,建商和購屋者清楚合約內容,如果不合理就換購屋買別家,早一點解決免得損失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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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0 20:5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買賣合約內容複雜,一般民眾都沒充分時間詳細看清楚,若是沒有請教專業人士,很容易就被賣方尤其是建商這種財團欺負,這應該算是標準的不公平的條款,聯合其他買方看看這樣類似的情形,請律師了解比較好,不然建商一戶5萬元,100戶就省的500萬,真是一個不少了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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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2 08:07
房市話題新手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出賣人,不合理也不合法。

土地為有償移轉時:
原所有權人,指移轉時取得相當之代價。例如: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

土地為無償移轉時:
取得所有權人,指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並未付出代價。例如:贈與或遺贈。

土地設定典權時:
出典人,根據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待回贖時,再要求無息退還原繳稅款。

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時:
受託人,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35條第 1 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

信託土地歸屬時:
權利屬權利人,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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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3 17:38
房市話題新手

原本這種由建商賣方付增值稅的機制,雖說是常規,但個人覺得真的是應該且必須的,這樣建商蓋房子才會有利息壓力,會盡快完工,要不然沒壓力,一個房子蓋得拖拖拉拉,何時才完工,對消費者真的很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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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24 13:2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日前有看見蘋果日報有報導宏盛建設所銷售的新北市淡水區「宏盛新世界」預售屋,將興建期間的土增稅轉嫁消費者負擔,新北市府已經針對宏盛建設開罰10萬元,如果有返還購屋者那還好,如果沒有返還,只是開罰了事,那這樣似乎太輕了,光是省這些稅就上千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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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4-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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