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挑高的房屋可不可以合法蓋夾層?
以前的夾層屋是真正政府授權合法的,
不過從不知幾年開始以後,
政府就不再核發夾層屋合法建照了,
現在的夾層屋也許會有安全的疑慮,
或是遊走法律邊緣地帶,
當然,能買到夾層屋其面積可以多近乎2倍,
但前提還是要稍加注意安全性問題,
如何判斷其實我也不是太了解,
僅個人知道的一些粗淺知識提供給您參考~
若有錯誤資訊也請能指證與指教,
希望有幫到您^^
夾層合法之規定如下:
一、挑空部分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之上方,並限於建築物正面或面向永久性空地之方向。
二、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十五平方公尺,各處面積合計不得超過允建總容積的十分之一。
三、挑空樓層的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
四、同一戶樓層高度最高不得超過四‧二公尺。
五、建築物設置夾層者,僅得於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設置。 但是如挑空部分有計入樓地板面積時就不受限制,相對的消費者就損失了挑空部分的面積了。
用最簡單的方式判斷就是
如果這樓地板面積是法定容積之內者 就合法
反之 就不合法
所以 樓中樓 實質上也是室內挑高 但是兩層樓的樓地板都計入容積 所以當然合法 如果是加作夾層隔出空間 卻不在容積計算之內 就是不合法
現在問題其實在於 不像騎樓加蓋 從外頭看就一清二楚 夾層(或陽台外推)是"長"在室內 而室內是私人空間 除非有特殊情況(搜索令) 否則我有權不讓你進入(檢查 ) 換言之 舉證困難 是室內夾層空間名名非法 但是始終存在的最大原因...
原來還有這樣子的規定限制,我一直以為後來的法規就是夾層就是不合法...感謝樓上的解說。
新房子挑高最高不能超過3.6米,81年以前的舊照才能有3.6米以上的建物。
消費者遇到夾層屋的預售屋時,建議可從以下幾點判別該夾層合法與否:
1.要求建商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
2.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如建商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亦屬違法。
3.若消費者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
4.要求建商在買賣契約中,加註「保證該夾層合法,否則無條件解除契約,返還價金」等文字。
我朋友買在三重就是當時合法的夾層屋,
坪數幾乎快要成為2倍,可有效充分利用空間,
真的很划算,
但唯一要留意的就是夾層的施作材料,
一般要採用強度很高的H型鋼來支撐會比較有保障,
如果以其他較小,厚度較低的型鋼來施作,
在安全上面會有些顧慮,
提供給各位參考看看~
沒有所謂合法不合法的問題
基本上室內違建當然是違法
只要被檢舉就會有被拆的危機
只是室內為違建如何認定與拆除
問題大條
政府建管單位之能睜一支眼閉一支眼啦
曾買過4米2夾層屋,夾層屬二次施工,後判為緩拆違建,鐵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