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不玩了?新案都要建築師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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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不玩了?新案都要建築師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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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因為房價高,北市推了不少挑高的夾層建案,藉以吸引購屋消費者。
我個人也吸歡夾層建案,但柯P規定今年9月後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第1次辦理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或信託辦理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須有開業建築師所開立的「3個月以內有效證明無違章建築事實」。
這對建商來說不是造成負擔?每個案子都要開證明,北市夾層通常是一定會二次施工,各位決得這下會不會縮所手不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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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5-08-27 07:31
房市話題元老

如果從公文發之後一週內建商反彈
放消息讓媒體批露的角度
應該還是有影響
但實際狀況又如何?九月一號後就知

個人則認為 不談其他如增建或陽台外推等
之前禁發三米六建照 其實發揮不少效果 讓夾層屋一時式微
但後來業者魔高一丈 推混合式的複層式
這樣有部分室內可夾 部分不行 但平均下來室內高度還低於三米六

所以說 個人認為其實最有效的遏止夾層作法
就是把禁發室內挑高的住宅的高度再下修到三米三
這樣建商就會更難玩這種室內高度平均數的數字遊戲

至於建築師 還挺無辜的 干他們何事啊
夾層屋是建商賣 是消費者自己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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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6:07
房市話題元老

台灣的"法"都常常在變,何況只是個"措施",所以,能挺多久才是大問題,不過這次台北市政府的手段非常高明,是認真要打擊違建,預期也會有效從市場源頭阻斷違建,消費者將不再買單違建案,建商也沒機會再心存僥倖將違建風險轉嫁給消費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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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6:48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現在對建商來說,最大的困擾應該是已購戶無法交屋的問題,畢竟新政策完全沒給緩衝時間,馬上上路,如果還沒交屋的,客戶可能嚇走一大半,畢竟他們買來就是要來坐二工增加坪效的,如果未來因此不能賣(或減損行情),購買的意願想必大打折扣。

當然也是可以等三個月再做二工,要賣的前夕再把二工復原,然後把成本灌進房價轉手,問題是這樣一來也太麻煩,而且還得有人願意接手才行,所以這類物件現在真的是頭殼捧著燒。

此外,有些業者會在拿到使照後幫客戶做二工,頭已經洗下去了,現在新政突襲,才剛落成,去哪弄三個月內無違建證明?這下子頭就大了,如果沒證明,一登記政府就來查(如果台北市是玩真的),消費者怎麼會願意交屋當冤大頭?因此我覺得挑高個案(特別是已做二工者),可能會因此出現退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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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7:2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雖然這條規定市立意良善,但是已經有建築師反映過,核發使照後的三個月是監督期,但建商如果在這期間偷偷二次施工,建管處還是得自己派人去稽查,因此就算加了一道程序防範,房價高昂的台北市違建還是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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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7:27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法規真的變來變去的...這樣一改宜淺的樓中樓價格必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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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7:5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雖然說柯P這樣的政策看起來好像不錯可以遏止,但是對於房價這麼高又買不起大坪數的購屋者來說,有時候買挑高然後做夾層也是一種方法,這個政策一推,不曉得買房的人是否又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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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7:50
 jan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築師又可多一筆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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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7:55
房市話題新手

既然要做就要堅持到底,不要市長一換人,就都又重來,這樣感覺好像在辦家家酒,苦了底下那些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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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18:15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我倒覺得夾層案還好
降價一點 想買的應該還是有

如果上層木地板跟樓梯做活動式的
檢查時將木地板及樓梯移除 只留下輕鋼架
這樣還算是夾層嗎?

倒是工業住宅問題較大
廁所是公共的
誰要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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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7 20:02
房市話題新手

這次北市真的打房打慘了,如果蛋黃區都價格鬆動了,連帶的會影響其他縣市的房價吧,那一些3米4米2的不知道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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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8 09:2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唯一賺到的就是建築師吧XDDDDD 建築師開一份看要收多少 幾千可能跑不掉 不過台北市夾層真的挫咧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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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8 19:43
 alan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重點還是執行面,法令規法令但是夾層本來就不能做二工,但是有多少單位可以直接入家裡查呢?所以我認為除非要執行的徹底,不然也是虛晃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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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9 03:4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如果是打定自住的話,倒是可以趁機會再多砍價,不過目前還感覺不到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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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29 14:44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築是因該不想沒事情找罪受吧.....
領一份工錢然後又要幫忙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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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8-31 18:03
房市話題元老

建築法令改來改去,新案由建築師負責背書,建築師不敢亂來隨便做設計建築,小部分黑心建築師隨便做設計,賺取一大筆錢賺夠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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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1 12:2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商每次買賣交易都要去找建築師開證明,實在是非常麻煩,不過能更好賣最重要,應該不會因此不推這種挑高的夾層產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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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3 11:13
房市話題元老

根據個人再進一步了解
這個新辦法主要是針對9/1後取得使照的建物
而且移轉時沒有一定要建築師開立證明(文字用得 不是需或應)
但如果沒檢附 那地政單位1天內就要通報都發局
都發局兩週內再核發處分書給建管處(違建科)執行拆除

所以真正問題還是 後續的拆除執行問題
市府說處理時間是三到六個月
誰知道中間會出現什麼變數?

還有 柯P這任四年
已經有業者賭他不會連任
所以頂多再熬三年半就過
帥過頭還賭這個辦法玩不成
不然他要請吃蛋黃酥

總之 只有時間能證明這項新辦法有沒有效
但說實話 建築師確實也是可以不配合開立
(或者說 賣方可以賭建管單位執行不力 不一定需要找建築師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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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8 17:04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如果依照樓上大大所說,感覺有點雷聲大雨點小,執行上來講好像又要拖很久,真的如果柯P沒連任的話,這些政策到底是要幹嘛,來等帥過頭請蛋黃酥好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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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8 17:32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台北市房價這麼高,為何不讓老百姓買挑高屋呢?當然要買夾層屋,使用面積才剛剛好夠一家三口住啊!
日本及香港賣房,都是按照套內實際使用面積銷售,
為何台灣及大陸到現在還把:主附屬建物,另外再加上公共使用部份,分開計算呢?
台灣老百姓收入已經比大陸幾個主要城市還低,沒錢買房,當然要買夾層屋啊!問題出在政府該怎麼增加老百姓收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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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1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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