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失火的基地蓋建大樓,算不算凶宅?
我的朋友買中和的建案,她外面有貼原來是保齡球館,因為失火死了不少人,後來地賣給建商蓋房子,想請問這算不算是凶宅,各位會買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5-10-07 11:38
應該不算吧~房子重蓋了應該就不算啦~要不然像以前地震倒塌大樓曾經壓死很多人,不也就成了凶宅,可是還是有人買有人住啊~
已發布 : 2015-10-07 16:54
應該說後來有拆除後又重建了,等於重新有了建號,所以應該視為新的建物,所以不能算為凶宅喔!不過當初要買時建商應該會告知才對阿!
已發布 : 2015-10-07 17:00
失火的未完工基地蓋建新大樓不算是凶宅,未完工的基地會重新建材換新,以往未完工基地重新換建材再推案,當然有人買,十月一日起買賣房子註明公告凶宅,可以查得到是不是凶宅。
已發布 : 2015-10-07 17:07
應該不算吧,畢竟建商如果有拆除後再重蓋的話,應該就算是新建物了。但是如果還是會在意當地陰氣太重的話還是要先詢問當地狀況會比較安全。
已發布 : 2015-10-07 17:19
不算吧...如果真的要算因該沒人會買.
已發布 : 2015-10-07 17:41
如果介意的人還是會覺得毛毛的吧,像之前花蓮五子命案的案例,低價賣不介意的人還是會買
已發布 : 2015-10-07 17:44
法院有判例認為火災基地拆除後重建等於重新有了建號,就是新的建物,不能視為凶宅。所以消費者購屋前還是要左鄰右舍先打聽清楚。
已發布 : 2015-10-07 17:53
通常這樣是不算的阿,都重新蓋新建物了,不知道的人還是會去買,但是知道了就會覺得怪怪的,可能會盡量不要。
已發布 : 2015-10-08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