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個人認為混居的住宅形態的確有減少鄰里歧視的作用
但公宅的規劃目的本身便是為低社經地位及低經濟能力的租客提供價格相對合理的住租選項
明明是這樣的產品性質 卻使用提高租金的方式以求降低鄰里歧視 不覺得有些本末倒置嗎?
原本居住可能是弱勢家庭, 但也許未來公宅在結合公益社施、社福方面,
甚至長照與托嬰都是現代(雙薪)社會迫切需求的設施,
也有些家裡無後援、也沒有申請外勞或看護的人覺得與其租房乾脆選這種型態的住宅也不錯,
多一種選擇 給都市地區沒有人手幫忙 ,又真的很需要這種離服務機構 很近的居住環境,
可能未來不一定都是低收,就可能也會有比較需要托育照護設施的人進住社宅。
混居最大的好處是不容易被當成抗爭反對的目標吧~但那個社區其他住戶如果事先不知情的話,也是滿不公平的
社宅長期以來讓人覺得低收入居住的地方,但現在年代不同已很少有真正貧苦的人,政府目的是要蓋大家都住得起房子.
新加坡就作的好!
公宅的目的就是讓人人都租的起房、有地方住,如果是低收入戶還有其他補助可以領,公宅又不是貧民窟當然是混居阿!
放大來看 台北市不也是混居嗎
雖然仁愛路二段那一帶你住不起
但如果申請得到社宅
你也還是住在台北市啊
翻開歷史 有錢人確實都是住在權力核心四周
這算各取所需 有錢的人需要靠近有權的人
有權的人也想就近看管有錢的人(防止造反)
久而久之 就形成這種所謂的富人區
但社宅存在的目的是照顧弱勢為先
而且算是都市發展的具體而微
無論是不是要去標籤化 混居都是很平常的
刻意規定誰不能住(申請)才是在製造階級及社會分裂吧
(我們並不需要更多的富人區和貧民窟)
我也覺得應該要混居, 不應該讓人覺得社宅就是貧窮的人住的地方
社宅應該也是讓負擔不起高房價的年輕人看的到一線希望的地方
政府真的可以參考一下新加坡
當然可以混居啊!
本來就應該誰都可以去住,但對於弱勢的族群會多給一些補貼,讓大家都有房子住才是蓋公宅真正的意義。
公宅就是要讓大家都住得起啊!像是新加坡的公宅,3大種族住在一棟,不僅可以讓種族之間減少摩擦還可以互相交流文化,多棒啊!
其實提高租金去讓一般民眾無法住進去也是一種分化啊
覺得公宅應該讓所有人都有能力負擔租金才對
公宅是大家可租得起,而不是提高租金,使低收入付不起租金,不叫公宅名義,社會住宅是低收入是最後居住地。
社會住宅本來就是要幫助中低收入戶,而現在政府蓋這麼貴的公宅,最後拿給弱勢居住,然後在補貼一大堆錢,不是本末倒置。
混居的立意絕對是好的,
能讓處於不同狀態的民眾有看見彼此、相互對話的機會,
但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量體不夠,
要同時兼顧混居共生和照顧弱勢,
可能還有點困難...
刁鑽一點說的話…我覺得「混居」這個詞背後就有點歧視的意思,大家都是人,不用以職業或收入區分啦!敦親睦鄰才是能長久當鄰居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