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房子的時候,銀行鑑價可以貸530萬,不過當時只貸了400萬,最近想要買第二間房子,想把去年沒貸完的額度拿來當頭期款,這樣想可行嗎?利率應該也可以比照原本的房貸吧?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2-11-26 18:26
當民眾要以第一戶房貸增貸時,央行要求銀行,應先請借款人切結資金用途及違約效果,增貸資金若是用於購置管控區內住宅,仍須符合第二戶房貸成數最高六成的規定;若違反約定,銀行就能強制收回超過上限部分的資金,且民眾還要賠償違約金。
已發布 : 2012-11-26 21:46
如果您現在想要增貸的房屋經過銀行鑑價還有殘值的話當然是可以增貸的,房屋座落地點比較重要.
已發布 : 2012-11-27 01:45
如果房子的地段還不錯的話,銀行應該會肯增貸吧~不過也有制式的規定,可能上網查一下或者詢問金容業者比較快~
已發布 : 2012-11-27 02:02
政府為了抑止炒房,所以規定舊屋增貸買房合併限貸6成,也就是說如果你名下已有一戶以上房貸,要買第二間房子1000萬,能申請到500萬元貸款,第1戶房貸還有增貸130萬元空間,但規定增貸額度最高只有100萬元,加起來600萬元,還是得自備400萬。
已發布 : 2012-11-27 02:05
一般原房貸銀行較不願意再增貸給客戶,除非房貸剩餘金額不高,且房屋又有足夠殘值,只要房屋有足夠增貸空間,且個人收入及信用還不錯的話,應該可跟銀行談
已發布 : 2012-11-27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