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生效的住宅法配套中有一條,每個人的基本居住面積是3.96坪,兩口之家5.28坪,且都要有浴廁,沒達到的可以優先申請補助;那是不是自己租雅房的人都可以申請了?
沒想到我們的基本居住空間比一個車位還小... :S
租雅房的一定可以申請阿,因為沒有浴室廁所,不過戶口要遷進去吧!也要看房東肯不肯喏!
「基本居住水準」草案,規定每人居住面積最低不小於三點九六坪,且居住單元內一定要有浴廁,如果未達居住水準,將可優先申請住宅補貼。目前未達居住水準的民衆約有二十萬戶,未來申請租屋補貼時將可優先獲得補助。
這麼小
買車位搭帳篷算了
自備一套行動衛浴
也不錯啦,對於一些比較貧困的租屋族,不無小補
基本居住水準草案研擬基本居住面積1人3.96、兩口5.28坪、三口6.6坪、四口之家至少要9.13坪,每戶每月至少補助4000元,對租屋族是個好消息,但如房東因怕被課稅而不願出具證明,導致房客無法申請租金補貼。那房客又要如何申請補貼
買一個停車位,上面放貨櫃屋都超過3.96坪..台灣好像沒有人這樣住..看電影國外好像蠻多的..
這個制度的設計原意是不錯 但現在最大問題恐怕在於 真正有此需要者 恐怕根本不知 或者看得到吃不到
畢竟真的不到4坪居住的 無疑就是社會底層最弱勢者 一來可能根本不知有此補助 二來就算增加這樣的補助 可能還會遇到其他問題(如被歧視) 事實上就有批評指出這只是巧立經費名目 到最後搞不好會變成有心人士拿來亂搞(人頭)的途徑
其實最好的照顧弱勢居住方式 還是結合現有社福機構和民間相關團體合作 說實話台灣的社福 似乎都只有樣子 實質層面真的欠缺很多
坪數小適合單身薪(雙薪)上班族,
申請補助租屋補貼,對低收入上班族,減輕租金壓力,
目前看房東願不願意幫助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加上明年1月1日起二代健保課租屋金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