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新年快樂,
最近小弟老家中遇到建商來談都更,
建商那邊提出的分配比例為65:35,
也就是以現有土地的坪數乘上容積率以及都更獎勵、建築係數之後的可興建樓地板面積的65%歸地主,35%歸建商這樣。
由於家人對這樣的行情並不熟悉,也無從判斷這樣的條件是否合理,想聽取板上高手的意見。
房子的地點在台北市,離最近的捷運站約70公尺,交通很方便,生活機能也很好,附近5年内新成屋的實際成交價平均約110萬。
其實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比較傾向用權利變換的方式。
感覺比較公正且有政府把關,我可以要求65%的分配比例跟權利變換擇優嗎?
在此先感謝大家了!祝各位板大新年快樂,牛年行大運!
都更有許多複雜細節,如樓層選配、價差找補等,簽約之前一定要詳加審閱,以免誤入陷阱。此外,地主不一定只能被動接受單一建商所提條件,也可主動與多家建商洽談,再從中挑選條件較優者。
談都更改建會談很久,每家住戶需求不同,多跟不同建商談比例、出資、法律責任、貸款資金、工程進度等,要講清楚說明書齊全,不然出了問題沒人負責或是全戶共同責任。
如果土地持有者單純,之前倒是聽過一個特別的分法,跟建商分可售出金額比例。 如此一來 不但分到的錢比較多,連銷售都幫你處理好了。
不過願意這樣做的建商不多,看你的土地地段值錢不值錢。
我查到的也是建商的分配比介於35%~40%,地主則分回60%到65%,可能要主動與多家建商洽談,再從中挑選條件較優者比較好。
看你家房子的狀況,如果是公寓的話,這個條件很不錯了。如果是透天的話,條件應該可以談到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