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看到這個拆路橋的新聞,覺得真誇張!
位在基隆路和光復南的新建案,
由於建案前有個大路橋,所以要求政府拆除,
政府也回覆:考慮!這是什麼情形?
現代版的"官商勾結"?
感覺小市民真得很可憐~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5-28 17:46
有時會因為住戶或建商本身需求,將有礙景觀或交通的建築或工程道路做申請修整拆除,當然政府並不會都照單全收,就像是自家門口不讓人停車,要畫紅線,也是要申請,據我所知,而申請有分一為妨礙性的,可直接提出,二為付費,以一定金額全年包下,如同預繳全年停車費,形同停車格方式包下,再申請畫紅線,所以關於路橋拆掉,我想應該也有一定的依法方式申請,通過才OK的,您若有興趣可以上網查查法規!
已發布 : 2013-05-28 21:47
聽說這座橋存在的理由是
光復南路底的三興國小學童都是走這陸橋比較安全
不過 除了稍早有傳這座橋年久失修 安全有問題外
以個人每天上班經過本路口的觀察
學童真正利用陸橋跨越馬路的比例真的很低
大概十個有九個都走平面
而且都會有導護志工和交警在管控
從實質面來看 既然學童使用頻率甚低
也就不存在家長上述說法的條件
既然如此 拆了或許不壞
至於是否有建商去施壓希望因此讓房價賣得更高
只能說信者恆信囉
不過有些建商確實也是有這個後台能做出這種事的
已發布 : 2013-05-29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