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價房租行情高漲,社會住宅政府雖打出「市價7折」的優惠租金,但也要1~2萬元的房租,因此北市府將公營住宅申請條件,從低收入戶改為中收入戶,這樣可以增加申請人數,同時因申請對象的收入提昇,也可以付得起租金,各位覺得這真是擴大市民之福嗎?
申請放寬意味著不是弱勢的低收入戶也可以有資格~~我覺得社會住宅用此寬鬆方式,是政府推社宅怕窮人租不起變城蚊子館的解套方法,這樣原先設立社宅救濟弱勢的初衷一點意義也沒有,乾脆把窮人都趕出台北算了。
現在出租公宅量這麼少
誰能租?誰優先租?當然就很重要
不過很顯然地 官方推出租宅的用意並不是要照顧弱勢
不然也不會把租金定這麼死又這麼高
其實聽說還是很多人排隊等租
相關單位調高申請門檻
恐怕只是在製造假象
高房價、高租金令窮人住不起了,政府公宅申請資格寬鬆,對短期租屋者是好消息、購屋壓力減少,出租公宅量不多,租屋者還是跟大家一樣排隊,覺得社會住宅應該免費給有困難或沒有房子、沒有資金,讓窮人可以暫時減少資金壓力。
如果需要的人真的都如願租到
那才是福...
政府是怕在地民眾反對社宅在區內的低收入戶,會影響當地的房價和觀感,所以將申請資格以「中收入戶」為標準,說穿了根本不是為弱勢,可以說是批著羊皮的狼,還是為了自身利益!
每月租金仍要1~2萬元的房租,對弱勢家庭來說,仍是不可承受之重,總不能將已經規劃好的社宅變成鬼城,社宅的立意雖好,但台北地主實在賺太多,以致社宅無法取得更便宜的成本,建商投資興建也要賺一手..已經變成部分得利人士的一項工具,而非針對照顧弱勢,所以應該重新在設定針對弱勢的政策出來才對!
政府幫助弱勢家庭是要務,不應本末倒置,應該要釋出閒置國有土地,不要因為有反對聲浪就不做,那所有的都更、開發案都不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