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大家我如果跟朋友借款1000萬買房,有立借據了,那為了避免讓朋友被課徵贈與稅,需要在借款後或是房屋成交匯款後主動先通報國稅局嗎?如果要的話需要在什麼時間點將借據資料提供給國稅局呢?謝謝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0-03-19 07:05
為了避免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借款契約要去公證 ~上面至少要明定這三項,借款金額, 利息 (約定利率即使是零也要註明零利率),分期還款時間及每期還款金額;去填一份贈與稅申報書,拿到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後,再依約交付借貸款項,為什麼要辦理贈與稅申報書?因為這是最保守,也最保險的作法,如果不先申報贈與稅就直接辦理借貸, 被國稅局查到而被認定是贈與的話,不但要補稅, 而且還要加計一倍的罰鍰,先申報可以避免掉這種無形的成本~
已發布 : 2020-03-20 00:39
原來還要這麼多步驟,感謝大大分享。
已發布 : 2020-03-20 01:09
天那好強好詳細^^
已發布 : 2020-03-20 01:34
感謝您的解說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0-03-21 00:03
覺得qqq115網友真的是太強大了~~好詳細的解說!!簡短易懂!!!感謝大大的分享,長知識~~但願意借版主1000萬的朋友真好,我可以也認識一下嗎
已發布 : 2020-03-24 17:44
同上!好希望也有個能借錢買房的朋友!
已發布 : 2020-03-25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