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中央協調地方共同總投入27億餘元,使計畫獲得租金補貼的戶數幅度提高到5.9萬多戶,讓租金補貼減輕壓力,另外,政府也推動青年生活住宅,希望能趕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草案,初估每戶興建成本為400萬元,讓年輕人也能買得起房屋。
想請教各位,比較有興趣政府的租金補貼,還是地上權的青年宅?對國人來說,政府這2項措施,哪一項比較好?
感覺青年宅對年輕人來說負擔還是很重,但若是租房子的話,選擇性及彈性也較高,所以我會覺得租金補貼比較能吸引人吧!
我個人百分之百選擇租金補貼,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租屋想搬哪就搬哪 選擇性與流動性高 不會被綁死在一個地方。
2.買地上權青年宅雖然比較有『自己的家』的感覺,但問題是年限一到,還是得還給國家,到頭來還是一無所有,既然如此,何必花400萬換一場空?不如把400萬省下來租屋,還有閒錢可以讓自己過上好幾年好日子。
3.地上權青年宅除了要花400萬買以外,每年還得負擔高額地租,且在稅基不斷調漲的情況下,地租將愈來愈高,每年光繳地租的錢,就等於7、8個月的房租了,很不划算。
4.租房子房屋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找房東協助,花費也可與房東拆帳,地上權青年宅就只能完全靠自己,如果政府能同步推動租賃法制化的話,租賃將比買地上權產品更有保障。
所以我個人比較青睞租金補貼!
地上權的青年宅,要看政府怎麼規畫
幾年?要賣多少錢?
成本四百萬可能只賣四百嗎,感 覺就是會賣更貴
再來是坪數大小是不是符合需求
如果負擔的起,又符合需求<年限也夠長的話我會想買
畢竟自己的房子 如果確定可以住40年
那也比較可以按造自己的想法去裝潢
以我個人得話絕對是選租金補貼,買一戶不是自己的地上權青年宅,到老了甚麼都沒有還得寰給政府,那些錢若拿去選擇想租哪就租哪的租屋處豈不痛快? 不過說到租金補貼的申請難處,其實還是得先建全台灣的租屋市場,落實房東乖乖繳稅比較實際。
地上權等到合約到的時候.就只能被迫搬遷!!!
租金補貼,至少租房子選擇性比較多,到時候如果住的不高興還可以搬走換個地方租,但買了地上權房子,不是想換就能換,要轉手也不是那麼方便
地上權的住宅,而先花一筆錢購買,住了之後等年限到期還是得還回去。而租屋補貼對年輕人來說,租屋的成本最低,退租也較有彈性。
仔細想一想50年後就要跟房子說再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又將風吹雲散,老了也無法以房養老;還是有土地所有權的房子好,長期持有多少會增值,還可以房養老,人際關係也不會風吹雲散;如果買不到臺北市區的房子,建議不如選個交通尚方便,生活機能尚不錯,房價尚在1字頭的房子~
若我是外縣市在台北工作不穩定還是租屋比較保險.若我是一個工作穩定的人會考慮地上權的房子每月繳的錢不高又能兼顧生活品質.
基本上 這兩項條件似乎很難對等比較
因為相較於租屋補貼 地上權青年宅要負擔得起
不光是以後要付更多錢
其實出手前就得先準備一筆足夠的頭期(自備)款
租屋雖然也有押金之類的 但還是差很多
因此如果手頭不夠寬裕
說實話連地上權大概都負擔不起
只能透過租賃解決居住問題
相對地 如果手頭有足夠款項
個人還是會建議用買的
而且如果真要買 還是選有土地權的一般房子
因為這樣價值才不會縮水
地上權確實在剛開始住的三五年內感覺踏實
也可以自己決定室內裝潢
但時間久了房屋貶值但地租卻愈來愈貴
更誇張的是房屋稅可能也不會變輕
說實話 個人覺得並不合算
比較起來 可能租屋的彈性及省錢 還勝出一些
租金補貼+1!地上權青年宅怎麼有種「地上權版」合宜住宅的感覺,而且合約時間一到就要搬家了,那跟租房有什麼兩樣@@”
曾經有覺得一輩子一定要努力買下自己的房子,但隨著自己出社會開始工作,對未來的不確定感越來越重,對買房的憧憬真的越來越小,社會風氣負面,工作環境競爭,就算買房也沒辦法讓心整個定下來,反而加重壓力,也無法享受生活,現代人已經無法像過去的社會,穩定下來就不會有太大變數,可以凡事保守規劃,我們這一代,需要的是應變能力,彈性,需要兼顧的層面要更廣,很難真的把畢生籌碼壓在一間房子上面,這會讓我們立即就失去了自由,任何改變都還要再多考慮到房子的問題,真的覺得何必.......
多留現金在身上,任何突發狀況都可以勇往直前不會被綁手綁腳,想錢滾錢可以有更多資金靈活運用,租房子補貼可以幫助我們每月存下更多錢,工作上的調動配合度也提高了,租屋市場活絡是不是更不會有房價暴漲的問題,每個人都可以住到自己滿意的房子
我比較想要社會住宅~不用買....只要用比較便宜的租金租給我就好...但不管青年宅或社會住宅 都做很慢啊...........還是別作夢了...乖乖存錢買房子吧!!
個人覺得地上權的青年宅對國人來說比較好,因為中國人普遍存有住者有其屋想法,社會住宅的興建及整套管理,若處理不好,很可能淪為「蚊子館」,而且租金回收要積壓20年,如果地方上有需求且能順利推動青年生活住宅,採取出售地上權70年方式,讓資金能夠滾動,反而能夠執行更多的住宅政策。
地上權住宅和租屋差不多,租房是付租金.地上權住宅是繳納房屋稅和土地租賃費,又能以低價入住市中心精華地段轉售時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所以不如趁年輕時,將不必要的開銷存起來買房.
青年住宅價格的計算、限制轉售對象、政府優先買回機制都不錯,且初步規劃預估興建成本每戶約400萬元左右,土地成本也約400萬元,採地上權方式,換算租金為2%,一般青年應該可以買得起,但是,因有規範出售對象,僅約2萬戶,目前包括桃園、新北都有需求,所以還是有不足的地方!
政府出售地上權70年方式,除了在房屋之總價及單價上要多加思量,讓人民負擔得起外,這種合宜宅,不應該只以使青年住得起為限,應該廣為一班人民所考量進去,才能讓一般人民真正的住者有其屋。
今年新北市有林口A9站國際媒體園區、淡水文化創意園區招商,時間點均落在下半年,到時這裡將會繼續推出具價值地上權開發案,拭目以待吧。
"地上權住宅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又有50年或70年的存續年限限制。貸款成數低利息高,稅、貸款等配套沒有利,自住者來說買了不安心,住了也不放.租屋補貼房租自然對租屋者能省一點是一點,可能比較實用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