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繳了回饋金可以變成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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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繳了回饋金可以變成商業區??

房市話題新手

台北市大直美麗華商圈旁,有一整區豪宅都是蓋在商業區,比一般住宅區容積率高,但卻享有較低的房屋稅,聽說原本也不是商業區,有些地目只要繳了回饋金,可以從住三之一(300%容積)及住三(225%)變成商三(560% ),這樣建商豈不是賺很大,政府也賺很大,雙方大家都贏了..想請問如何能如此條件?回饋金是繳來增加使用強度(允許行業) 或是 建築容積(容積率、建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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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8-05-23 06:15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過那邊的地目是娛樂產專用地,從來就不是住宅區,因此那邊的房子不能作住宅使用,只能做商辦跟一般事務所,但當初建商卻蓋了住宅拿來賣,所以是違規使用,而且違規情節重大。

由於違規戶數很多,所以很多民代、業者跟住戶就把責任推給政府,認為政府也有錯,因此才會有了繳回饋金換就地合法的討論,但就算繳回饋金,那邊的地目也還是娛樂產專用地,沒有變更,但這種只是特例,而且市府也沒有鬆口確定就地合法的方案,因此不能拿來當作通則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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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05-24 02:13
 asir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那是不得已的辦法吧?啊不這麼做難到真的要拆光光嗎?有些東西法律是法律,但做的時候沒辦法全照法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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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05-24 04:15
房市話題元老

住宅區增值力不如商業區增值快,政府和建商都有賺到增值和稅收,兩方互有利,政府增加財源、建商賺到增值,對政府有幫助,反而住居有賺到長期持有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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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05-24 05:13
房市話題元老

反了喔
應該是原本商業區(不能登記住宅) 繳了回饋金後才能登記住宅(但仍不等於變成住宅區)

其實這也是不得已作法
現在已死無對證 到底事前住宅(買方)知不知情
政府也罰不到建商
房子也都早就改好
不可能用正常方式 用捐地方式來變更地目
所以只好改為繳代金

這其實是好多年前
新北市境內一大批公業住宅要求合法化
新北市方面發明的方式

只不過就算繳了代金
地目變更最後還是要中央點頭
而據了解後來真正成功變更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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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05-2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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