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抱怨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買了一間權狀44坪的房子,因為是預售屋時買的,結果成屋後發現實際居住空間卻只有17坪多,主要是因為公設比太高,而且建商也將雨遮空間都計算在內,感覺實在縮得很恐怖,對於一般新買房子的消費者來說到底該怎麼預防或是計算呢?有專家可以回答嗎?
雨遮是列入權狀坪數但不能計價
44坪權狀應該是連車位都計算在內吧
所以44坪扣掉車位10坪扣掉雨遮1坪剩33坪
公設45%計算大概是17坪
這些都會在簽約規範的一清二楚
不可能等交屋才發現~所以版主你可能不了解狀況
像樓上說的雨遮本來就會列入權狀坪數的,只是當初簽約時應該仔細看清楚,因為之後有什麼紛爭都是以合約為依據喔!
公設比過高的房子本身應該就需有實際面積較小的心理準備了,更何況又含車位跟雨遮,就如樓樓上所言應該都是能算得出來的。
只能說當初簽約時還是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不要被銷售人員的話術呼攏過去,畢竟如果建商有如實將資訊放在契約上,簽了就只能照契約走了..
公設越豐富的相對公設比就越高了,不過版主的朋友在買的時候應該銷售人員都會告知,甚至在簽約付款時候都也有在合約裡面,這個是有沒有仔細看有關,無法預防吧。
合約有看清楚嗎???
交屋發現買到的房子室內空間少,是公設比很高,包括社區廣場、公共室內空間大、電梯.....等,簽約時合約內應該有附建材設備說明,註明一條一條室內設施,公設比多少,購買時可能是沒有注意到合約內容。
由於建築技術規則修改
現在八樓以上都要設雙梯 導致公設比大增
加上最近台北市推案基地都偏小
能規劃的空間本就有限
兩項因素相乘之下 公設比當然動輒35 40%甚至更高
而權狀一般還會計車位 扣掉個六七坪
超過45%的公設比掐指一算 實際使用面積不到20坪算正常啊
基本上合約格局都會載明清楚,而且落差這麼大不可能簽約時沒發現,44坪變17坪這公設比多高啊!
這真的是要會懂得計算,不然真的虧很大..一般有所謂的"得房率"計算,就是房屋實際可居住使用面積可以Google一下參考。
房屋實際可居住使用面積以下可供參考~
計算公式為:主建物室內坪數/銷售坪數(主建物+附屬建物)。其中附屬建物包含公設(約占30%)、陽台(約占10%)和雨遮(5%),比較有良心的建商,大多把得房率控制在57%,如果低於50%代表這個房屋的虛坪就太多了,將來的房子就會像版主說的一樣真的縮得很恐怖。
房屋實際可居住使用面積以下可供參考~
計算公式為:主建物室內坪數/銷售坪數(主建物+附屬建物)。其中附屬建物包含公設(約占30%)、陽台(約占10%)和雨遮(5%),比較有良心的建商,大多把得房率控制在57%,如果低於50%代表這個房屋的虛坪就太多了,將來的房子就會像版主說的一樣真的縮得很恐怖。
台北市很多小坪數的建案公設比都在35%~45%,得房率都不到50%,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