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新聞說,中信金要賣"新舞台"藝文中心,我一直以為新舞台是政府的呢,怎麼變成私人的?說要賣就可以賣,市民的權益都沒了,難道過去是官商勾結嗎?算不算圖利財團?
新聞說松壽路總行大樓興建時的成本約新台幣60億元,現在出售大樓則可望獲利約150億元,真的是財團大賺,小老百姓可憐阿..連一點點休閒文藝活動都沒了..
根據小弟查到的資料是
當初中信金這棟樓好像要申請容獎還是移轉之類的
反正就是增加樓板面積超過容積規範
所以當時市府要求(中信金)要做公益性回饋動作
新舞台就這樣誕生了
所以 這不是市府所有的
嚴格論還是屬於中信金的
只不過如果今天要賣樓
則就不能不回溯新舞台誕生的原因
從這個角度論 中信金單方面是沒有權利說
拆新舞台就拆新舞台的
只不過無前例可循 所以現在市府也無對策
不過畢竟真的牽涉到公益原則
所以大家現在就等著看(笑話)啦
財團就是這樣
得了便宜還賣乖
所以新舞台一定要保留
如果不保留
一定要買主吐出樓地板來
看來3位藝文界領袖白先勇、林懷民、林谷芳聯手的聲援搶救新舞台行動,也救不了新舞台
中信金以前要興建總行大樓時,原規定基地只能蓋45公尺高,是因為中信金與台北市政府達成協議,由中信金提供「新舞台」當作公共藝文表演場所,所以市府給中信金大量的容積獎勵,讓建築高度從45公尺拉高到85公尺,現在卻要賣,是市府當初傻到被騙?還是官商勾結?您自己看囉~~
若是這樣,那中信金應該歸還一半的容積,不然不要說對不起市府,根本是對全體市民不合乎公平正義!
藝文界人士都跑去救大埔了
不然就是像侯孝賢 去搶救蟾蜍山
誰還管新舞台?
為圖利益,過河拆橋,市府是傻子阿,當初沒簽合約嗎?
感覺台北市府挨了中信金一記悶棍,市府當初跟中信金只是口頭承諾,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這下啞巴吃黃蓮,但我覺得政府應該還是要拿出一點魄力,不然真的會被人民看笑話
多好的地點~~信義區的松壽路ㄟ,中信金早就賺翻了,若依公務員有涉入,也算是圖利貪污的一種吧?!政府應該查一查!
中信金說新舞台可以拆除重建,但前提是,市府必須給予新建大樓容積獎勵才會重建。如果市府答應,那我真的認為是官商勾結,在同一塊地給予兩次容積獎勵,獲利是誰?還竟然喧賓奪主,厚顏要求,還會讓其他貪圖容積獎勵的業者,以後都依照此例來無理要求,真是太過份了,希望大家一起來抵制!
中信金這次真的做得太過份了...決定把中信卡剪掉~~還我新舞台啊!!!
最新進度消息是說,中信總部改建,不影響新舞台,將維持原樣,不知是審議委員會即仲信雙方真的認為,新舞臺具文化景觀之保存潛力價值,還是輿論力爭影響,終於大家都喘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