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樓住家的門口停車,似乎已經變成合理化的情形了,
不知道這樣算是,違法占用土地嗎?
且每次找不到停車位,也不好意思拿走佔位置的三角錐~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7-18 17:34
當然是違法占用!只是每次要停車時,再來檢舉很麻煩,直接拿走檔物來停,又怕停了車被刮或毀壞,所以一般人都沒檢舉,而屋主也習慣強佔!
已發布 : 2013-07-18 21:34
老舊傳統公寓式建築,一般默認1F旁的車位是給1F用戶停的,買房時也會因為實際可用坪數較大,價錢也較貴!1F要顧自己的車很容易,你若是硬要停,可能會對你的愛車不太好.......但這樣占用其實是違法的。
已發布 : 2013-07-18 21:54
其實路邊停車,只要沒有紅線是無法可管~包含你家門口寫車庫也是一樣,如果拿東西霸占門前的空間,你還會成了侵占馬路 所謂的路霸,所以沒有畫紅線 人人都有權利使用的~
已發布 : 2013-07-18 23:51
停車是非多,如果是公有部份任何人都可以停車了,公有無權管車位,可去所屬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藉騰本釐清自己的權利部份,如果他沒做出侵權的問題也沒辦法。
已發布 : 2013-07-19 00:16
路霸佔用的就給他拍照留底
1999打下去就有人去處理
如果之後再擺就繼續打
已發布 : 2013-07-19 01:23
一般公寓1F住戶前面為公路用地,正常情形下所有車主皆可以停放,除非您的愛車擋到他的出入口,或是1F住家為營業場所,或是該地已申請紅線規劃或機車停車格規劃,不然是沒有權力霸佔的,若是以機車甚至鐵鍊等物品佔地,可以請環保局前來取締
已發布 : 2013-07-19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