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空地租給代銷公司作樣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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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空地租給代銷公司作樣品屋

 Dior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因為接待中心樣品屋都搭建得十分美麗,想請問,友人一塊空地,想租給代銷公司作樣品屋接待中心,不知銷售完畢,可否保留接待中心給地主?地主可以繼續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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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7-03 17:05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商若是蓋在自己的建築用地上~一定會拆~裡面的傢俱都會"送"或"退還出租!
不過如借用你友人土地當樣品屋的!若地主提出,多半會留給提供土地者,可以不拆屋還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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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7-03 19:31
 kiki
房市話題新手

各縣市規定不一樣
有的縣市樣品屋不能留很久,是有期限要拆除的,
根據台北市「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設置臨時廣告管制措施 」,還有不拆完不發建案使照的規定~
就算地主把接待中心留下來也不能留太久,
所以最好直接向要跟你租地的代銷公司問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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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7-03 22:0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跟樓上一樣的建議,跟代銷確認清楚最好白紙黑字簽約,並且法令也要確認好,這樣才能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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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7-06 01:42
 Hsia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樣品屋是純粹觀賞用的,通常沒有水路管線,用的電都是臨時性的,所有機能櫃子幾乎都是擺樣上去的,隔間多為木板隔間,天花板也是純木板定製,所以不建議繼續使用建築代銷留下的樣品屋,完全不符土地的價值及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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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7-06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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