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新制「套房隔間」條款,家裡裝修多間套房或是2間衛浴須經樓下屋主同意,
否則除了將優先開罰裝修廠商,罰鍰6至30萬元外,還要求該屋主補辦手續,或是原地拆除,
為了要徵得樓下屋主同意,這樣是否會造成樓下屋主獅子大開口索取費用嗎?
各位會因為這條例買房選雙套房的建案嗎?
因為會影響到樓下才會這樣規定吧,跟樓下好好溝通如果有問題負責到底,除非人緣不好或鄰居不好相處,我相信有人會為了避免麻煩,寧可改買雙套房之類的房子。
樓上裝修真的會影響樓下的居住品質,可能還會造成樓下漏水或噪音問題,本來就該尊重樓下的住戶啊!
此條例是應該的吧...主要是擔心房屋裝修後出現問題影響樓下的居家生活,如漏稅最常見。隔套裝修樓下屋主同意簽下「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書」,讓屋主雙方常具親屬關係,或是提具切結書後,可保證日後如發生滲漏水情形,可以有個依據來負責處理問題。
套房隔間已涉及建築物構造變更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體破壞,增設插座可能超出原先設計的電力系統負荷,造成潛在公共危險~當然要嚴格管制~
元旦新制「套房隔間」條款是很好,但是現在是大家都怕日後出問題誰來保障,政府應有些條款規範才好實施.
這條款很好阿
樓上隔一堆套房
對樓下真的很麻煩
而且 進出的人複雜
也影響了管線
未來很容易有問題
覺得這條款不錯啊,不然施工之後有了問題,樓下住戶真的很衰,雙方談攏再來施工也比較好,不然問題也很多,如果屋主願意全權負責所有施工之後的瑕疵問題,或許樓下住戶會比較不排斥。
這樣可遏止不肖房東為牟利,隔多間套房出租,也可避免套房因隔間破壞房屋結構引發意外,造成潛藏的災害風險。
房東把隔多間套房出租,影響樓下格局或水管、電線不同,加上噪音,當然要管理,樓上規劃合理隔間套房數量,不影響樓下的同意,使糾紛減少。
為了鄰居的安全著想,我覺得還是要告知一下吧,之前看過很多火災都是隔成套房才會發生意外,隔成那麼多間好像比較容易電線走火的感覺~
誰會願意自家樓上,因隔多間套房,有可能床頭的正上方是廁所,每天睡在糞坑下方,睡覺聽見樓上上廁的沖水聲,太可怕了。
看到這個就覺得政府沒救了...把責任推給樓下鄰居 超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