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 f36086 說的並沒有100%的真實,也請三思,聽聽就好了!
訴訟註記不具備法律效力阻止交易,謹在告知消費者有所選擇。
買賣契約,賣方是建商與洪董,
訴訟官司,被告是地主、洪董與信託銀行,利害相關如何推脫?
資訊已經不對等,建商又廣告登載不實,消費者知的權利何在!
不知道還存在這種問題
怕:pinch:
玖原富都聲明書
附上此案法院判決相關連結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 重上 字 000041 號
以下附上聲明書內文:
聲 明 書
玖原富都建案之起造人為玖祐建設有限公司與洪村山先生,謹就本建案之訴訟案予以聲明並澄清事實(案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字第41號)。
本建案分成A、B、C三棟建築,部分被上訴人即合建地主劉楊美雲、劉憲鐘、劉憲瑞、劉寶諭分得C棟全棟;即訴訟部分並不涉及A、B棟。
又本訴訟案實為上訴人劉全樂及被上訴人即合建地主劉楊美雲等親屬間之財產爭議案件,業經臺灣高等法院上開判決駁回上訴人劉全樂之上訴在案,判決理由內並載明本訴訟案均與玖祐建設有限公司及洪村山先生無關,有上開勝訴判決可稽。玖原富都起造人玖祐建設有限公司與洪村山先生特此共同發出嚴正聲明如上,以正視聽。※房地座落: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180地號
※門 牌: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2號、6號等房屋。聲明書人:玖祐建設有限公司
聲明書人:洪村山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1段20號8樓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
請問是哪段文字載明與建商及洪董無關?為什麼找不到呢?
玖原富都,買房須先看房,可先參考這裡:
https://flowery.tw/looking-for-house-26/玖原富都:
100板建字第00176-01號,106板使字第00469號,板橋區亞東段180地號土地。
1幢 3棟地上15層地下 4層共137戶,總計1990平方公尺,緊鄰 15米的貴興路旁。
A棟、B棟大樓共100戶屬於建商自建自售,C棟大樓共37戶屬於地主只租不賣。100板建字第00176號,依建築法,未蓋成,已失效。(192地號 + 192-1地號)
1幢2棟地上14層地下3層共 81戶,總計1361平方公尺,不包含 180地號土地。
實際蓋好的是100板建字第00176-01號建照(包含A,B,C三棟)
沒有蓋成的是100板建字第00176 號建照(只有A,B 二棟)
賣的房子卻是100板建字第00176 號建照(只有A,B 二棟)
真真沒有法律上的 詐欺 違約 賠償 退房...等問題嗎?
請問是哪段文字載明與建商及洪董無關?為什麼找不到呢?
請問qiao,判決書全文或是聲明稿中哪段是跟洪董或建商有關呢??
今天去看房,目前都剩高樓層。目前建商自己收回賣,只有AB兩棟選擇,確實有C棟但是被當地旺族全包了,連一樓大廳C棟都是獨立的。目前買房都要包車位,有平面有機械可選。
玖原建設的漏水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浴室、陽台和B1都會漏水,你可以問問裡面的住戶,去年底開會建商被狂罵,但還是佛性修繕,這是我見過態度最差的一家公司了,要買的人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