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地上權案京站花園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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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區地上權案京站花園廣場

房市話題新手

台北車站旁邊的地上權案,看它官網介紹有專業物業代租代管、六鐵共構等等,使用期限到143年1月25日為止,期間須繳納地租及房屋稅。不知道這種型式的物件好嗎,有什麼利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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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8-11-01 02:30
房市話題元老

基本上 你把這東西當作長期租賃看 就八九不離十
差別在 這是地上使用權 還是要繳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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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11-02 01:21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地上使用權案,跟一般地上權案還是有差,簡單講就是租長期,雖然它的地點無敵,但約到了還是要退租,還不如買一戶屬於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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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11-02 01:2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除了有特殊需求,或是價錢低到很令人心動(比一般租金還便宜),不然去買這種有地上權便用年限的房子心裡會很不踏實,總覺得房子終究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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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8-11-02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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