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的陽台外有院子,但是陽台上的雨遮我想將它做成玻璃屋包下來,設計師說這樣算是違建,不知有沒有什麼辦法不會被檢舉拆除?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4-12-22 01:23
陽台的所有權是屬於你或公設?只要是違建就有被檢舉的可能,且所有權若是社區所有,勸你還是不要存僥倖心,因為被檢舉的機率很大
已發布 : 2014-12-22 01:33
真的不要冒險比較好喔~我覺得風險很大,如果不小心與鄰居交惡的話,他就可以拍照檢舉了。
已發布 : 2014-12-23 00:02
其實就法論法都是違建,只是在拆除緩急度上不算急件,因此不是不拆只是"緩拆"而已~.
已發布 : 2014-12-23 00:48
如果你是社區的話就比較容易被拆吧(管委會都管很多),老舊公寓的話基本上如果你做人沒有失敗的話也不太會被舉報.....
已發布 : 2014-12-23 02:00
申請建築執照之建物,不得有陽台加窗或外推動作或暗示,否則一經查報以違章建築論處!
已發布 : 2014-12-23 04:22
被檢舉是會,但被拆可能就像樓上說的緩拆,我看我樓下鄰居違建蓋得很誇張,後來也被其他人檢舉,但看他違建還是好好的,沒有被拆掉,可能政商關係好有差!!
已發布 : 2014-12-25 01:54
陽台外院子是社區公共管理共有,覺得最好不要加蓋或改建陽台,檢舉機會比較高,近期違建加蓋頂樓燒死二名無辜小孩事件,使政府近期執行重罰違建。
已發布 : 2014-12-26 05:22
陽台加蓋是違建沒錯,若是被檢舉是一定會要求拆掉的,就算有什麼原因讓您得逞沒被拆掉,也必須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課徵房屋稅的喔。
已發布 : 2015-01-19 15:58